临安交警在日常视频巡逻中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违停在玲珑街216号门口处,前车牌被疑似毛巾的物品遮挡,只露出了“浙A2LB”部分车牌号码。通过视频回放发现:当天9时13分许,违停车辆驾驶人下车后先是用一张白纸遮挡了号牌的后半段,左顾右盼、思虑良久后,或许是觉得遮挡得还不够严实,又用一块毛巾将车牌上三个尾号彻底“包裹”。一顿操作后,驾驶人“安心”地在车旁开始售卖大葱,完全无视货车违停给道路通行带来的干扰和安全隐患。
9时24分许,临安交警玲珑中队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对该车辆进行查处。经询问,驾驶员马某为了方便售卖大葱,将车辆违停在路边。他知道路面有监控抓拍,就天真地想通过遮挡住号牌来逃避处罚,殊不知,他的行为早已被道路监控系统一清二楚地记录了下来。
小小一块毛巾换来的却是不小的代价。在铁证面前,驾驶员马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临安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驾驶员马某实施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驾驶员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可能就会实施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诸多交通违法行为。
由于车辆号牌被遮挡或污损,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证人、电子警察都无法记下肇事车辆的真实号牌,给警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增加难度。
因遮挡或污损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严重干扰路面正常通行秩序,同时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的负面心理暗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